白洪连律师,沈阳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撤销合同诉讼费怎么收取,下面由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撤销费怎么收取,下面由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因放弃其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撤销权案件的诉讼费是多少
债权人撤销之诉应当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处理,每件收诉讼费50至100元,一般法院都是收取100元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相关费用的负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另依《合同法解释》第26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自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属于对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进行保全而言,此种费用可以作为公益费用,使之在债务人的总财产上具有优先受偿效力;在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受领标的物并因保管而支出费用的场合,对于该费用的偿还请求权,还可以在标的物上发生。而在债权人事实上优先受偿的场合,其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则不再构成公益费用,因而不应当再发生上述优先受偿权。
上文中为您介绍了撤销合同诉讼费怎么收取相关内容,相信对您有所帮助。在时我们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遭到损失。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来到咨询,我们有最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二、协议管辖的类别 协议管辖有明示协议管辖和默示协议管辖之分。前者必须有当事人的书面协议;当事人协议选择后者则指从原告向无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被告不对管辖权异议并应诉,推断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由该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普遍地承认默示协议管辖,只是在涉外民事程序特别规定了默示协议管辖。不具有涉外因素的,当事人故意向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协议管辖约定后住所变更怎么办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 协议管辖约定后住所变更怎么办 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当事人协议选择当事人住所地法院为,但后来当事人变更住所的,由签订协议时的住所地法院管辖。这也是目前比较广泛的应用原则。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