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合同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常识

签订合同的过程与履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合同有效期的约定

2022年8月27日  沈阳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bhlhtlaw.cn/

 白洪连律师,沈阳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签订合同的过程与履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为了实现合同签订的根本目的,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下面简要论述一下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签订合同的过程与履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合同订立阶段


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审查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1、若对方当事人是单位,需审查其是否有从事相关生产经营的资格、资质、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用情况等。可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文件上盖公章确保真实性。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对公帐户资料、资质证书等。


2、若对方当事人是自然人,需审查其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是否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是否对合同标的有处分权等。签订合同前可要求对方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并详细记录其经常居住地址、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以保证真实性。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一定的财产证明复印件,以免发生纠纷后在诉讼中陷入被动。


3、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派人就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进行调查,包括:


对财产状况的审查,主要是: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和实有资金是否与所签订的合同相适应;对方当事人固定资产的现有价值、所有权状况、有无被设立担保等。


对供货能力的审查:针对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审查主要集中在生产能力、库存商品状况及进货渠道等方面。主要看卖方是否有必要的设备、原料、资金、技术等条件,是否能严格按照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数量条件及时生产或提供所需商品。


履行信用的审查:一个企业一贯履行合同的情况,反映了该企业履约信用的高低。注意对方当事人的经营现状和当地的口碑,必要时可到工商部门查询其年检情况。


关于合同形式的选择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为了减少纠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在合作过程中需分批签订合同,仍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从保存证据的角度考虑,不建议使用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的形式订立合同。另外,对于时间紧迫而达成的口头协议应在事后及时补签书面合同。总之“口说无凭、立字为据”是合同形式的基本原则。


关于合同条款


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订立合同时可参照合同范本,在表述上尽量符合以下要求:


合同内容在逻辑上前后一致,无自相矛盾的情况,前后称呼要一致;


合同使用的概念应有确定的含义,不能有多种解释,切忌使用含糊不清的语言;


合同使用的文字明白易懂,尽量使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不能用文学上渲染、形容、夸张的手法,也不要使用文言文,以免当事人或第三人在理解上发生困难或产生歧义;


对于涉外经济合同,要注意翻译合同条款的准确性,使译本与正本的内容保持高度一致;


标点符号使用得当;


书写工整、书面整洁、字迹清楚;


2、签订合同时除了签好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等主要条款外,还要签好主要条款以外的普通条款,如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等。争议的解决方式应尽量约定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解决。而为了保证自身利益,可在合同中约定有利于我方的解除合同的条件。


二、关于合同签订


首先,签订合同时应审查对方的身份,主要看签订合同的人有无代表企业或他人签订合同的资格。凡不是本人签订合同的一定要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列明授权范围、权限等。代表个人签订合同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授权人亲笔签名。代表企业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签名、盖章均应清晰可见。另外,还要注意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


其次,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合同文本有修改的应在修改处盖章注明并保持双方存留合同文本内容的一致性。


合同文本应加盖骑缝章;自然人签名的应在文本每页都签名。


无论是签字还是盖章,若双方不能同时进行,应尽量交由对方先盖章或签字,以免对方拿到我方盖章的合同后迟迟不盖章。


在合同的签订合同的过程与履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很多,首先必须要对双方当事人的资格进行一个比较详细的审查,确保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的签订时是一个能够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比如资信审查。另外对合同的文本也有很多的限制,比如合同的格式、合同签订时的条款确定等等,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泰州律师。






合同有效期的约定



合同有生效的一天,自然就有失效的一天,如果合同里约定了生效与失效的日期,那当然就以合同里约定的为准了,但如果合同里没有约定呢那合同有效期又是什么呢下面就来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合同有效期的约定!


简单的讲,所谓的“合同的有效期”,在法律上称为“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


一、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如果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法》第44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另外,根据《合同法》第45条和第46条的规定,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的合同,只有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或期限届至时,合同才生效。这是合同产生效力的起点,即一般是在合同成立时。


二、合同终止时间


《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一旦生效,便约束双方,契约必须信守。


法律如对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该限制。如《合同法》第214条和第232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2.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 3.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如果法律无特别规定的,则依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任意约定期限。若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应视为无限期合同,合同将无限期地约束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现在,大家对合同有效期的约定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我们可以发现,合同有效期